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占曰吉 ,即营邑之。十年, 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 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 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 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,得 陈宝。二十年, 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 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 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 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 文公卒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,是为 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