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 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 法曰“年二十脉气 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 四十当安坐 ,年五十当安卧,年 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 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 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 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 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 血脉,以泻 气。故年 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