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 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