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有扈氏不服 ,启伐之,大战於甘。将战,作甘誓,乃召六卿申之。启曰 :“嗟!六事之人,予 誓告女:有扈氏威侮五行,怠弃三正,天用剿绝其命。今予 维共行天之罚。左不攻于 左,右不攻于右 ,女不共命。御 非其马之政,女不共命。用命,赏于 祖;不用命,僇于社,予则帑僇女。”遂灭有扈氏。天 下咸朝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