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 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 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 ,而吏民益轻犯法, 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 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 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 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 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 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 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 首大部或至万 馀级,及以法诛 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 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 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 无可柰何。 於是作“沈 命法”,曰群盗 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 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 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