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