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 取陆梁地 ,为桂林、 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 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 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 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 亭障以逐 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 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 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