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 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 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 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