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 相任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 法曰“年二十脉 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 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 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 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 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 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 ,非年少所 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 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 故年二十,是 谓“易■” 。法不当 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 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