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