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 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 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 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 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