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 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 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 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 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 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 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 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 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 之肉。”咎犯 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 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