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