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