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诸侯,入事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皇,卒成 帝业,斯为 三公,可 谓尊用矣。斯知六之归 ,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, 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合,严 威酷刑,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乎!人 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 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之异 。不然,斯之 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