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 必且能全道而 行督责之术 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 敢不竭能以 徇其主矣。此臣主 之分定, 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 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 天下而无所制 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