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有扈氏不服,启伐之,大战於甘。将战 ,作甘誓,乃召六卿申之。启曰:“嗟!六事之人,予誓告女:有 扈氏威侮五 行,怠弃三正,天用剿绝 其命。今予维共行天之 罚。左不攻于左,右不攻于右,女不共命 。御非其马之政,女 不共命。用命,赏于祖; 不用命,僇于社,予则帑僇女。”遂灭有扈氏。天 下咸朝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