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 以宗女妻之,有 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 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 兵数至。留 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 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 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 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 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 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 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 ”重耳曰 :“事不成 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 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