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司言 淮南王长 废先帝法,不听天子诏,居处毋度,出入 拟於天子,擅为法令,与棘蒲侯太子奇谋反,遣 人使闽越及匈 奴,发其兵,欲以危宗庙 社稷。群臣议,皆曰 “长当弃市” 帝不忍致法於王,赦其 罪,废勿王。群臣 请处王蜀严道、邛都,帝许之。长未到处所,行病死, 上怜之。 後十六年,追尊淮 南王长谥为厉 王,立其子三人为淮南王、 衡山王、庐江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