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 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 不争。子用 私道者家 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 反亲以为 行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 大焉。以从政为 累,以逆主为好, 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 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 首曰:“前 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 臣以失令过期,更 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