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 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 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 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 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 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 逮淮南太子 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 太子,遂发兵 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 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 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 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 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 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 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 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 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 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 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 :“淮南王安 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 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 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 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 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 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 与太子谋刺之如前 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 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 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 无男,汉不治,即喜 ;即言汉廷治,有 男,王怒,以 为妄言,非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