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 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 兵以见之。 其後人有上书告勃 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 逮捕勃治之。 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 侵辱之。勃以千金 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 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 帝女也, 勃太子胜 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 勃之益封受 赐,尽以 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 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 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 文帝既见绛侯 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 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 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