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八年,初,宣公爱夫 人夷姜,夷姜生子伋,以为 太子,而令右公子傅之。右公子为太子取齐女,未入室 ,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,说而自取之,更为太子取他 女。宣公得齐女, 生子寿、子朔,令 左公子傅之 。太子伋母死,宣公正夫人与朔共谗恶太子伋。宣公自以 其夺太子妻也,心恶 太子,欲废之 。及闻其恶,大怒 ,乃使太子伋於 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,与太子白旄,而告界盗见持白旄者杀之。且行,子朔之兄寿,太子 异母弟也,知朔之恶太 子而君欲杀之,乃谓太子曰:“界盗见太子白旄,即杀太子,太子可毋行。 ”太子曰:“逆父命 求生,不可。”遂 行。寿见太子不 止,扑盗其沧旄而先驰 至界。界盗见其验,即杀之。寿已 死,而太子伋又至,谓盗曰 :“所当杀乃我也 。”盗并杀太子伋,以报宣公。宣公乃以子朔 为太子。 十九年,宣 公卒,太子 朔立,是为惠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