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 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 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 。廷尉下其事长安 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 吏乃书牍背 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 昭为言薄太后, 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 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 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 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 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 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 持节赦绛侯,复 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 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