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 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生男, 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 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 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 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