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 :“事主之行 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 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 拂,臣行让 而不争。子 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 者国必危。 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 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 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 为累,以逆主为 好,行私 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 犯刑戮之罪,以 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 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 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