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