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 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 家曰不吉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 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 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