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 产业者,募 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 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 出於南亩, 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 卖买,居邑稽 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 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 缗钱二千而一算 。诸作有 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 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 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 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 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 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