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