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 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