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 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 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