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