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