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 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 四月,陈使 使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 兵伐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