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