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 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 ,建颇闻其谋。 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 所赐将军印,载天 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 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 及淮南事发,治 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 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 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 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 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 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 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