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 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