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 法者,治之 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 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 而使毋罪之父母 妻子同产坐 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 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 以累其心 ,使重犯法, 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 牧民而导之 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 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 其孰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 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 相坐律令。 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