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 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 徙广饶之地。 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 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 皆仰县官。 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 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 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 及铸,率缗钱四 千一算。 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 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