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 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 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