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 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 丈之木於国都市 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 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 者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 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