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,长姬生 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 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 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