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