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 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