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迁为御史大夫,请诸侯之罪过, 削其地,收其枝郡。 奏上,上令公卿列 侯宗室集议, 莫敢难,独窦婴争之,由此与错有卻。 错所更令三 十章,诸侯皆諠譁疾晁错。错父闻之,从颍川来,谓错曰: “上初即位 ,公为政用事,侵削诸侯,别疏人骨肉,人口议多怨公者,何也?”晁错曰:“固也。不如此,天子不尊,宗庙不安 。”错父 曰:“刘氏安矣,而 晁氏危矣,吾去公归矣!”遂饮药死,曰:“吾 不忍见祸及吾身。” 死十馀日,吴楚七国果反 ,以诛错为名。及窦婴、袁盎进说,上令晁错衣朝衣斩东 市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