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 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 立,诸侯兵数至。 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 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 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 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 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 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 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 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 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 咎犯曰:“ 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 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