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 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 ,复谬曰 :“何为不可? 夫公孙鞅之事 孝公也, 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 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 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 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 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 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 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 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 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 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 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 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 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