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 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 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 廷尉责曰: 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 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 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 益急。初 ,吏捕条侯,条侯欲 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