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 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... 更多 >>